第一部分 房產(chǎn)面積測算
一、房產(chǎn)面積測算的一般規定
1.房產(chǎn)面積測算的內容
房產(chǎn)面積測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產(chǎn)權面積、使用面積等測算。
2.房屋建筑面積
房屋建筑面積系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yáng)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使用面積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hù)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投影計算。
4.房屋產(chǎn)權面積房屋產(chǎn)權面積系指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產(chǎn)權面積由市、縣(市)房地產(chǎn)行政主管部門(mén)登記確權認定。
5.面積測算要求各類(lèi)面積測算必須獨立測算兩次,其較差應在規定的限差以?xún)?,取中數作為最后結果。采用《房產(chǎn)測量規范》
二、三級房產(chǎn)面積測量精度,如下表:
房產(chǎn)面積精度等級 二 三 限 差 0.04√s+0.002S
0.08√s+0.006S
中誤差 0.02√s+0.001S
0.04√s+0.003S
測量面積范圍 ≥20000m2 <20000m2
測量工具 手持式測距儀 經(jīng)檢定的纖維皮尺、鋼尺測量方法 兩次測量取中數 兩次測量取中數兩次丈量較差 ±2√(ma+mb×D×106)2+mz
±(0.0015+D/600)
上式中:S——所測量的房產(chǎn)面積,
D——測量長(cháng)度 ma、mb——測距儀的固定誤差、比例誤差
mz ——測量距儀和反射面的對準誤差
6.測量中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和測繪軟件應按規定檢定或鑒定。
二、計算建筑面積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計算建筑面積有關(guān)規定和規則,能夠計算建筑面積的房屋原則上應具備以下普遍性的條件:
a )應具有上蓋;
b )應有圍護物;
c )結構牢固,屬永久性的建筑物;
d )層高在2.20 m以上;
e )可作為人們生產(chǎn)或生活的場(chǎng)所。其中:層高系指房屋的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至地面,或樓面至屋頂面(不包括隔熱層高度)的垂直距離。
三、計算全部建筑面積的范圍
1 ) 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多層房屋按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計算。
2 )房屋內的附層(含夾層、插層、技術(shù)層)及其梯間、電梯間等其高度在2.20 m以上部位計算建筑面積。
3)穿過(guò)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mén)廳、大廳、不論其層高,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mén)廳、大廳內回廊部分,層高在2.20 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 )樓梯間、電梯(觀(guān)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建筑面積。房屋的自然層是指已列入房屋總層數的各樓層。
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陸坪±0以上計算。±0以下為地下層,按負層計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平線(xiàn)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內層高不低于2.20
m以上的架空層也計算自然層數。房屋的總層數為房屋自然層數與地下層數之和。
假層、附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等不計層數。
5)房屋天面上,屬永久性建筑,層高在2.20 m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