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1,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曰:“可以為‘文’矣!”
【譯文】公叔文子的家臣大夫僎,由于公叔文子的推薦,與公叔文子同升為衛國的大臣??鬃勇?tīng)說(shuō)這件事后,說(shuō):“公叔文子可以謚號為‘文’了。”
【說(shuō)明】在第十三節中孔子不大相信公叔文子是個(gè)“不取”的人,這里孔子聽(tīng)說(shuō)了公叔文子舉薦他的家臣僎,共同升為衛國的大臣后,才由衷地佩服他。在《子路》第二節中,孔子說(shuō)過(guò),“先有司,赦小過(guò),舉賢才。”公叔文子能夠為了國家的利益而舉薦自己的家臣,并且作為同事而同理朝政,說(shuō)明他能夠平等待人,并沒(méi)有認為是自己的下級家臣而瞧不起他,也就說(shuō)明公叔文子確實(shí)是大公無(wú)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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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僎:(zhuan尋)人名,原是公叔文子的家臣,由于公叔文子的推薦,升為衛國大夫,做了衛國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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