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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類(lèi) 號】 4071048605
【時(shí) 效 性】 有效
【頒布日期】 860525
【失效日期】
【文 號】
【題 注】
【法規名稱(chēng)】 嬰幼兒腹瀉防治方案
【頒布單位】 衛生部
【實(shí)施日期】 860525
【內容分類(lèi)】 婦幼衛生與保健
【名 稱(chēng)】 嬰幼兒腹瀉防治方案
前言
在全世界腹瀉是嬰幼兒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國由于兒童衛生營(yíng)養狀況逐年改善及廣大醫務(wù)人員對液體療法的掌握,已使本病的病死率顯著(zhù)下降,但腹瀉發(fā)病仍不少,尤其在某些條件較差地區,仍是造成小兒營(yíng)養不良及死亡的重要病因。
為此制訂以下防治方案。
一、預 防
(一)提倡母乳喂養,適當地添加輔食。
(二)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如食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奶瓶食具洗凈煮沸后再使用,注意飲水衛生,不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凈,采用防蠅罩,防止蒼蠅、蟑螂叮爬食物。消滅蒼蠅。
(三)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對集體兒童單位做好飲食衛生。炊事及保教人員要定期檢查體格。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肝炎等傳染病或有帶菌時(shí),要及時(shí)調離。
(四)做好腹瀉病人的消毒隔離工作,防止疾病傳播,護理兒童前及給小兒換尿布、處理吐瀉物后,必須用肥皂仔細將手洗干凈。腹瀉病兒吐瀉物可用以下方法之一進(jìn)行消毒:
(1)1份吐瀉物加2份20%漂白粉乳液或1/5份漂白粉干粉,攪拌均勻,靜置2小時(shí)后傾倒。如沒(méi)有漂白粉可用生石灰代替。
(2)1份吐瀉物加半份1‰洗消凈(即原液1毫升加水至50毫升)攪拌,靜置10分鐘后傾倒。
二、診 斷
(一)病因 絕大多數嬰幼兒腹瀉是由于腸道感染引起,除原已有固定名稱(chēng)者如細菌性痢疾、霍亂外,可診斷為腸炎。
有條件的單位要進(jìn)行糞便常規、細菌培養及病毒學(xué)檢查。病原明確,診斷時(shí)應注明病原,如輪狀病毒腸炎或腸炎—輪狀病等。無(wú)條件者可根據糞便外觀(guān)、性狀及流行季節估計最可能的病因如:
(1)在2歲以下小兒,秋冬季流行的腹瀉、糞便蛋花湯樣,無(wú)膿血,以輪狀病毒腸炎可能性較大。(2)如發(fā)生在夏季,致病性大腸桿菌的可能性大一些。(3)病兒糞便含粘液、膿或膿血,應考慮痢疾,空腸彎曲菌或沙門(mén)氏菌鼠傷寒腸炎等。
(二)病期 急性:病程在2周內;遷延性:病程在2周至2個(gè)月;慢性:病程在2個(gè)月以上。
(三)分型 輕型:腹瀉少于10次/日,每次糞便含水量不多,病兒無(wú)脫水或僅有輕度脫水。重型:腹瀉多于10次/日或便次雖不多,但含水量很多,病兒伴中、重度脫水。
三、治 療
(一)病因治療 由于飲食不當所致腹瀉或吐瀉較重者可禁食8小時(shí)左右,以后由小量開(kāi)始逐漸增加飲食,約3—5天恢復正常飲食。感染性腹瀉應根據病原,選擇適當藥物,有痢疾可能時(shí),應給抗菌藥,如痢特靈(呋喃唑酮)每日8—10mg/kg,分3—4次,加TMP每日5—10mg/千克(公斤),分早晚2次口服,或用復方新諾明(SMZ CO)每日40—50mg/千克(公斤),分早晚2次口服,療程5—7天,療程過(guò)短易致復發(fā)或帶菌。有致病性大腸桿菌腸炎可能性時(shí),可用多粘菌素E,每日5—10萬(wàn)單位/千克(公斤),分3—4次口服或慶大霉素每日1—2萬(wàn)單位/千克(公斤),分3—4次口服。療程一般不超過(guò)7天,以防菌群失調引起腸炎。秋冬季流行性腹瀉(輪狀病毒腸炎)可不用抗生素。
(二)遷延性慢性腹瀉治療重點(diǎn)應針對病因及維持營(yíng)養。
(三)中醫中藥對小兒腹瀉有一定療效,也適用于治療遷延性及慢性腹瀉。
(四)糾正脫水、電解質(zhì)紊亂
(1)估計脫水程度 可參考下表
嬰幼兒各種程度脫水的臨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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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脫 水 程 度
臨床表現|------------------
| 輕 | 中 | 重
----|-----|-----|------
精神神志| 稍煩躁 |萎靡,煩躁|神志欠清
前 囟| 稍凹陷 | 凹陷 |深凹陷
眼 窩|無(wú)或稍凹陷| 凹陷 |深凹陷
口腔粘膜| 稍干 | 干燥 |明顯干燥
皮膚彈性| 尚可 | 差 | 極差
四肢末梢| 暖 | 涼 |厥冷、紫紺
脈 搏| 有力 | 快而弱 |幾捫不到
尿 量| 略減 | 著(zhù)減 | 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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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補充累積損失,即糾正脫水 補多少液量要根據脫水程度,輕度脫水按30—50ml/千克(公斤)補給;中度按60—100ml/千克(公斤);重度按100—120ml/千克(公斤)。
口服補液:可采用“口服補液鹽”(ORS),僅適用于輕、中度脫水。ORS由氯化鈉3.5克,碳酸氫鈉2.5克,氯化鉀1.5克及葡萄糖20克組成(也可以白糖,但用量應加倍),加水至1000ml(實(shí)際應用時(shí)可分成小包,如分成5包,每包沖水200ml),少量多次喂服,累積損失量在4—6小時(shí)服完。在治療過(guò)程中,可喂白水,并哺母乳或稀釋牛奶。
重度脫水無(wú)條件靜脈輸液時(shí),應轉院治療,轉院過(guò)程中可喂服或鼻飼滴注部分ORS液,以爭取搶救時(shí)間。
靜脈輸液:口服補液失敗或重度脫水,宜采用靜脈輸液,一般可采用4∶3∶2液(4份生理鹽水,3份5~10%葡萄糖液,2份1.4%碳酸氫鈉或M/6乳酸鈉)或3∶2∶1液(3份5~10%葡萄糖,2份生理鹽水,1份1.4%碳酸氫鈉或M/6乳酸鈉)。步驟原則上應先濃后淡,輸液速度應先快后慢,即開(kāi)始半至一小時(shí)可給液20—30ml/千克(公斤),以后約為每小時(shí)8—10ml/千克(公斤),累積損失在8—10小時(shí)補完。應注意適當地補充鉀鹽,方法請參考有關(guān)書(shū)籍,決不可靜脈推注鉀鹽。
(3)補充繼續丟失和生理需要 脫水糾正后,為防止繼續吐瀉而再度引起脫水,可補充適當液體,原則上繼續丟失多少補多少,大致為每日10—40ml/千克(公斤),可用ORS液或2份ORS液加白水1份補充。同時(shí)可按平時(shí)習慣哺母乳(或稀釋牛奶,稀粥等)和飲白水,以維持生理需要。
(五)注意各種維生素的補充如維生素B.C。慢性腹瀉更應注意維生素A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