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含稅收入額為3360元(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以下的: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1-稅率)
二、不含稅收入額為3360元(即含稅收入額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1-20%)〕÷〔1-稅率×(1-20%)〕
三、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公式一、二中的稅率,是指不含稅所得按不含稅級距(詳見(jiàn)國稅發(fā)[1994]089號文件表三)對應的稅率;公式三中的稅率,是指應納稅所得額按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
此文件執行日期與國稅發(fā)[1994]089號文件的執行日期(1994年1月1日)相同。
國家稅務(wù)總局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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