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統治者和被治者之間,政府和人民之間,必須有一個(gè)契約,說(shuō)定了治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使用權力。這個(gè)契約就是憲法。
憲法的目的就在限制執有權力的政府,使他不致超越人民所允許給它的職權。
政府在一定的職權內可以頒布命令和創(chuàng )立法律,但是他們絕對不能自己擴大職權,這個(gè)契約是不準違反的。
我們今天要立法,限制總統的權力
杰斐遜:我們都知道,華盛頓先生是個(gè)品德高尚的人。
但是我們并不知道擔任總統若干年后,他會(huì )變成什么樣的人——因為人性有弱點(diǎn),而且是會(huì )變的。
我們更無(wú)法知道,一百年后的美國人民選出的總統會(huì )是什么家伙?
所以我們今天要立法,限制總統的權力,保障美國人民的基本權利在任何時(shí)候都不被侵犯。
拉什莫爾山的第二個(gè)人頭就是托馬斯?杰斐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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