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說(shuō)明
國務(wù)院總理李克強12月29日主持召開(kāi)國務(wù)院常務(wù)會(huì )議,會(huì )議決定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shí)施按月?lián)Q算稅率單獨計稅的政策延續至2023年底。
二、案例講解
案例1
小王2021年月工資為6000元,允許扣除的三險一金每月500元,專(zhuān)項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2021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
按單獨計稅,小王的2021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12-5000×12-500×12-2000×12=-18000元,無(wú)需繳納個(gè)稅;小王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24000/12=2000<3000元,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因此應繳納個(gè)稅為24000×3%-0=720元。
按合并計稅,小王的2021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12+24000-5000×12-500×12-2000×12=6000<36000元,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綜合所得需繳納個(gè)人所得稅為6000×3%-0=180元。
小王采用合并計稅,即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的方式繳納的稅款更少。
案例2
小李2021年月工資為20000元,允許扣除的三險一金每月500元,專(zhuān)項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2021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
按單獨計稅,小李的2021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0×12-5000×12-500×12-2000×12=150000>144000元,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6920,需繳納個(gè)人所得稅150000×20%-16920=13080元;小李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48000/12=4000>30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因此應繳納個(gè)稅為48000×10%-210=4590元。上述兩項總的應納稅款為13080+4590=17670元。
按合并計稅,小李的2021年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稅額為20000×12+48000-5000×12-500×12-2000×12=198000>144000元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16920,綜合所得需繳納個(gè)人所得稅為198000×20%-16920=22680元。
小李采用單獨計稅,即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方式繳納的稅款更少。
說(shuō)明:在一個(gè)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gè)納稅人,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納稅的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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