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年度
2018
2019
備注
誤工費
166
167
第二十條第2款:分有固定收入。無(wú)固定收入參照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護理費
不固定
全護
166
167
第二十一條:有醫療機構證明。致殘后根據進(jìn)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五種自理能力判斷。
大部
133
133
部分
83
83
被扶養人生活費
城鎮
31924
34598
第二十八條: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計算至十八周歲;一般20年,60周歲以上每增一歲減一年,75周歲以上按5年計算
。
農村
18093
19707
殘疾賠償金
城鎮
51261
55574
殘疾賠償金第二十五條:死亡賠償金第二十九條: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一般20年,60周歲以上每增一歲減一年,75周歲以上按5年計算。
農村
24956
27302
死亡賠償金
城鎮
51261
55574
農村
24956
27302
住院伙食補助費
30
30
第二十三條:省外按公務(wù)人員差旅費標準。
住宿費
340元/房
340元/
房
但只有在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guān)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必須
發(fā)生,才能予以支持。(一般商務(wù)賓館)
交通費
10元
10元
第二十二條:按實(shí)際票據/適當人數
營(yíng)養費
3000
3000
第二十四條:傷殘等級參照醫療機構意見(jiàn)確定
喪葬費
60665/2
60665/2
第二十七條: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gè)月總額計算。
附表一:被扶養人生活費(現統稱(chēng)殘疾賠償金)賠償比例
殘級
喪失勞動(dòng)能力程度
賠付比例
一級
器官功能完全喪失
100%
二至四級
嚴重功能障礙
90%
五級
較嚴重功能障礙
60%
六級
中度功能障礙
40%
七、八級
輕度功能障礙
20%
九、十級
無(wú)功能障礙
0
附表二:機動(dòng)車(chē)與非機動(dòng)車(chē)、行人賠償比例(2006.6.1前發(fā)生的事故)
責任
全責
主責
同等
次責
無(wú)責
比例
100%
80-90%
60-70%
40-50%
10%
附表三:機動(dòng)車(chē)與非機動(dòng)車(chē)、行人賠償比例(2006.6.1后發(fā)生的事故)
責任
全責
主責
同等
次責
無(wú)責
比例
100%
70-90%
60%
30-50%
10-20%
限額5萬(wàn)元
(注:機動(dòng)車(chē)靜止狀態(tài)無(wú)責的不予賠償。2008年5月1日后機動(dòng)車(chē)無(wú)責的賠償比例不超過(guò)10%。)
附表四:交強險保險人賠償限額(2006.7.1實(shí)施,2008年2月1日零時(shí)前)
項目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
責任
事故
2008.2.1前
50000元
8000元
2000元
2008.2.1后
110000元
10000元
2000元
無(wú)責任事故
2008.2.1前
10000元
1600元
400元
2008.2.1后
11000元
1000元
100元
2019浙江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除寧波外)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74.00元;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34598.00元;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27302.00元;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9707.00元。
殘疾等級
等級系數
2018年度殘疾賠償金
2019年度殘疾賠償金
農村標準
城鎮標準
農村標準
城鎮標準
十級
1
49912
102522
54604.00
111148.00
九級
2
99824
205044
109208.00
222296.00
八級
3
149736
307566
163812.00
333444.00
七級
4
199648
410088
218416.00
444592.00
六級
5
249560
512610
273020.00
555740.00
五級
6
299472
615132
327624.00
666888.00
四級
7
349384
717654
382228.00
778036.00
三級
8
399296
820176
436832.00
889184.00
二級
9
449208
922698
671436.00
1000332.00
一級
10
499120
1025220
546040.00
1111480.00
死亡
賠償20年
499120
1025220
546040.00
1111480.00
注:傷殘賠償金計算方法為:
(1)城鎮標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74元乘賠償指數乘20年.
(2)農村標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7302元乘賠償指數乘20年;
(3)60周歲以下的按20年計算: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賠償指數一個(gè)等級為10%;如十級即為10%;九級為20%;八級為
30%;七級為40%;六級為50%;五級為60%;四級為70%;三級為80%;二級為90%;一級為100%。如果有多個(gè)傷殘等級的,以最高者確定賠償指數,其他等級十級至六級的,計算2%附加指數;五級至一級的,計算4%附加指數。賠償指數與附加指數之和最大不得超過(guò)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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