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wèn):
我公司是一家廣告公司,承攬了廣告業(yè)務(wù)。請問(wèn):1、是按合同價(jià)收入計算,還是按剔稅收入計算?2、廣告成本計征印花稅嗎?稅率是多少?
專(zhuān)家回復:
一、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總結如下:
1、如果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如果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如果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二、題目中廣告成本應該是指支付的廣告費用發(fā)生的,只要是簽訂了廣告支出的相關(guān)合同,包括材料、人工、安裝及廣告發(fā)布等項目,均需要繳納印花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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