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民主中的五大要案!
一、吳國楨被罷免事件
二 雷震與《自由中國》
李敖與《文星》雜志
中壢事件
美麗島事件
地方自治是國民黨當局潰逃臺灣后開(kāi)始實(shí)行的,1950年4月5日,通過(guò)的《臺灣省各縣市地方自治綱要》是臺灣地方自治的法律保證。6月7日,“行政院”通過(guò)《臺灣省選舉法規》,7月開(kāi)始舉行各縣、市議員,10月選舉第一屆縣、市長(cháng)。鄉長(cháng)、區長(cháng)、鎮長(cháng)、村長(cháng)、里長(cháng)等亦同時(shí)由民眾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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