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guān)于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人身?yè)p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wèn)題的解釋》中賠償項目統計數據的通知
贛高法【2011】100號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南昌鐵路運輸兩級法院: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人身?yè)p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wèn)題的解釋》中所涉賠償項目2010年度統計數據予以公布(見(jiàn)附件),請在審判工作中遵照執行。
附:江西省2010年度統計數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
江西省2010年度統計數據
(引自《江西統計提要-2011》)
1、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9092元。
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789元。
4、城鎮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10618.7元。
5、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3912元。
6、司法解釋第二十條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適用“各種分組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該項統計數據目前暫未由江西省統計局最終審定,請以江西省統計局最終審定公布的數據為準。
主題詞:民事審判 統計數據 通知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 2010年5月17日印發(fā)
共印160份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