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外治法是與內治相對而言的治療方法,泛指除口服藥物以外施于體表或從體外進(jìn)行治療的方法。外治這一名詞的出現由來(lái)已久,早在《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便有“內者內治,外者外治”的說(shuō)法,其后歷代醫家著(zhù)作中多有涉及,但其研究范圍及概念一直不十分明確。
至清中葉,《急救廣生集》(德生堂外治秘方)、《理瀹駢文》(外治醫說(shuō))相繼刊行,至此外治理論趨向成熟,中醫外治的發(fā)展也達到一個(gè)鼎盛時(shí)期,但關(guān)于外治仍無(wú)確切的定義。
中藥外治法萌芽于原始社會(huì ),奠基于周秦,發(fā)展于漢唐,豐富于宋明,成熟于清代,提高于現代。
中藥外治法之所以能發(fā)揮巨大的功效,是因為其具有局部和整體兩種作用。 局部作用是指藥物對病變局部的治療作用。整體作用是指在某一特殊部位施以外治,通過(guò)藥物的吸收或局部刺激所引起的整體藥理效應或全身調節作用。與內治法相比,具有“殊途同歸,異曲同工”之妙,對“不肯服藥之人,不能服藥之癥”,尤其對危重病癥,更能顯示出其治療之獨特,故有“良?。ǜ呙鞯尼t生)不廢外治”之說(shuō)。
常用外治法的種類(lèi)和方法有一下幾種:五官九竅外治法,如霧化吸入法、坐浴法、點(diǎn)滴法、點(diǎn)眼法、塞鼻法、含漱法、刷牙法、耳內吹粉法、塞耳法等;
腧穴外治法,如敷臍法、藥熨法、耳穴壓豆法、藥物灸法、艾灸法等;
皮膚外治法,如沐浴法、浸洗法、藥枕法、酒醋療法、藥榻法、兜肚法、藥衣法、藥物鞋墊法、蒸汽療法等;
病變局部外治法,如薄貼法、敷貼法、掛圍消散法、腐性藥療法、涂搽法等;

現代外治法,如中藥肌肉注射法、中藥靜脈注射法、中藥離子透入法、中藥電熨法、磁珠耳壓法、磁振按摩法、超聲藥物透入法等。

中藥外治療法必須堅持以中醫理論為指導,嚴格遵循辨證論治的原則,治要“先辨證、次論治、次用藥”,且辨證有五:一審陰陽(yáng),二察四時(shí)五行,三求病機,四度病情,五辨病形,精于五者,方可辨證分明。辨證是論治的前提和依據,也只有明確病變的陰陽(yáng)、表里、虛實(shí)、寒熱等屬性,抓住疾病本質(zhì),把握病證的標本、輕重、緩急,才能正確施治,達到預期效果。

只有如此,辨證論治才能使外治療法有據可依,有法可循。如果虛實(shí)不明,寒熱不辨,表里混淆,陰陽(yáng)不分,不但難以奏效,而且還可能導致病情惡化。 中藥外治法具有以下優(yōu)勢:直達病所,奏效迅捷,種類(lèi)繁多,適應證廣,廉便效驗,易于推廣,使用安全,毒副作用少,能夠彌補內治法的不足。

只要能夠合理運用外治法,臨床往往可以收到療效。 由于中藥自身的特點(diǎn),致使新劑型的研究中還存在藥劑學(xué)家和生物學(xué)家脫節、未能充分重視中醫藥的傳統經(jīng)驗、采用西方哲學(xué)思想研究中藥等問(wèn)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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