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是刑法罪名中重要而且罪名繁多的一類(lèi),具體刑法規定了12種的毒品相關(guān)罪名,依據實(shí)踐情況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販賣(mài)、運輸、制造毒品罪(第347條);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
(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49條);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條);
(6)非法買(mǎi)賣(mài)制毒物品罪(第350條);
(7)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條);
(8)非法買(mǎi)賣(mài)、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2條);
(9)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353條);
(10)強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條);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條);
(12)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第35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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