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江蘇已為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0年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或領(lǐng)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增加了基本養老金。根據有關(guān)規定以及江蘇省養老保險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實(shí)際情況,為不影響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經(jīng)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為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時(shí)間從2011年7月1日起執行。據悉,目前調整通知已經(jīng)下發(fā)給全省各市,各地將根據當地情況調整。此次調整企業(yè)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上半年退休的,養老金增加10% 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147元(全省2010年月人均養老金水平10%)的,各地可根據當地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結合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水平等情況,在不高于147元的范圍內,具體確定調整標準;退職及領(lǐng)取定期生活費人員的生活費標準也可比照執行。具體辦法由省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另外,對于具有高級職稱(chēng)的上半年退休的科技人員,還將適當增發(fā)基本養老金。 【舉例】以南京市民朱先生為例,今年2月退休,其養老金是每月1500元,那么調整后,他每月的養老金會(huì )增加150元,即1650元。 上半年滿(mǎn)70歲的退休人員增發(fā)30元 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到達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shí)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fā)30元,退職及領(lǐng)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發(fā)20元;到達75周歲、80周歲的退休、退職及領(lǐng)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發(fā)10元。 【舉例】假設南京市民于奶奶,今年1月初已調整過(guò),目前每月養老金為1500元。上半年她滿(mǎn)70周歲了,那么7月起,她可以享受增發(fā)30元,調整后,每月的養老金會(huì )將達到1530元。同樣,市民丁大爺,雖然今年1月份他已經(jīng)增發(fā)了30元,養老金達到1600元,但因為上半年他正好滿(mǎn)75周歲了,那么,此次他還可以再增發(fā)10元。 快報記者 項鳳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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