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模板及支撐(架)項目,只適用于以“平方米”計量,按模板與混凝土構件的接觸面積計算,采用清水模板時(shí)應在項目特征中說(shuō)明。
(1)混凝土基礎、柱、梁、板等主要構件模板與支架工程量按模板與現澆混凝土構件的接觸面積計算,單位:㎡。原槽澆灌的混凝土基礎不計算模板工程量。若現澆混凝土梁板支撐高度超過(guò)3.6m時(shí),特征項目應描述支撐高度。
1)現澆鋼筋混凝土墻、板單孔面積≤0.3平方米的孔洞不予扣除,洞側壁模板亦不增加;單孔面積>0.3平方米時(shí)應予扣除,洞側壁模板面積并入墻板工程量?jì)扔嬎恪?/p>
2)現澆框架分別按梁、板、柱有關(guān)規定計算;附墻柱、暗梁、暗柱并入墻內工程量計算。
3)柱、梁、墻、板相互連接的重疊部分,均不計算模板面積。
4)構造柱,按圖示外露部分計算模板面積。
(2)天溝、檐溝、電纜溝、地溝、散水、扶手、后澆帶、化糞池、檢查井按模板與現澆混凝土構件的接觸面積計算。
(3)雨蓬、懸挑板、陽(yáng)臺板,按圖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模板面積計算,挑出墻外的懸臂梁及板邊不另計算。
(4)樓梯,按樓梯(包括休息平臺、平臺梁、斜梁和樓層板的連接梁)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寬度≤500mm的樓梯井所占面積,樓梯踏步、踏步板、平臺梁等側面模板不另計算,伸入墻內的部分亦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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