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個(gè)省,5個(gè)自治區,4個(gè)直轄市,2個(gè)特別行政區 行政區劃是國家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級劃分的區域。因此,行政區劃亦稱(chēng)行政區域。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 )第五次會(huì )議通過(gu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shí)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中國的行政區域基本上劃分為三級,即?。ㄗ灾螀^、直轄市),縣(自治縣、市),鄉(民族鄉、鎮)。但在經(jīng)濟比較發(fā)達的地區,為促進(jìn)城鄉結合和工農結合,打破條塊分割,充分發(fā)揮城鄉兩個(gè)方面的積極性,實(shí)行市管縣的行政體制。實(shí)行市管縣的地方,就是在省、縣之間增加一級政區,實(shí)行四級制(這是近幾年的新發(fā)展,82年憲法上尚未認可)。另外,在有些自治區,下轄自治州,州以下有縣,也是四級制。這就使中國現行行政區劃和地方行政建制層次形成了三級和四級并存的體制。 新中國成立以來(lái),中國的行政區劃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先后作過(guò)多次調整。特別是改革開(kāi)放以后,省級以下行政區劃變化很大:按“整縣改市”、“以鄉建鎮”模式設置大批市、鎮;部分地區與市合并,全面試行市領(lǐng)導縣體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開(kāi)后恢復為鄉、民族鄉;撤(縣轄)區并鄉建鎮;恢復和新設民族自治地方。 北京市 京 北京 上海市 滬 上海 天津市 津 天津 重慶市 渝 重慶 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吉林省 吉 長(cháng)春 遼寧省 遼 沈陽(yáng) 內蒙古自治區 蒙 呼和浩特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甘肅省 甘 蘭州 青海省 青 西寧 陜西省 陜 西安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河南省 豫 鄭州 山東省 魯 濟南 山西省 晉 太原 安徽省 皖 合肥 湖北省 鄂 武漢 江蘇省 蘇 南京 四川省 川 成都 貴州省 黔 貴陽(yáng) 云南省 滇 昆明 湖南省 湘 長(cháng)沙 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浙江省 浙 杭州 江西省 贛 南昌 廣東省 粵 廣州 福建省 閩 福州 臺灣省 臺 臺北 海南省 瓊 ???br>香港 港 香港 澳門(mén) 澳 澳門(mé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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