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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積金計量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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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 日期: 2011-02-18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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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月17日上調了公積金計量最低工資標準,由原先的不低于960元上調至不低于1160元。同時(shí),北京公積金基本生活費標準為每月不低于812元。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職工工資在扣除職工公積金月繳存額后,如果低于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最低工資標準為限。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則不變。
此外,下崗、內退等類(lèi)似情況的職工工資在扣除公積金月繳存額后,如果低于北京市當年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標準為限。據了解,公積金此次調整是因為從2011年1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最低960元提高至1160元,公積金繳存額計量標準也隨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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