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級以上城市人口普查經(jīng)濟普查后GDP,人均GDP,常住人口數據情況及排序







以下內容來(lái)源國家政府部門(mén) 說(shuō)明:1、GDP為初步核算數據,來(lái)源盡可能是采取集體數據如長(cháng)三角,珠三角,省會(huì )城市,副省級城市等,再就是省各市的,最后考慮統計公報的來(lái)源!最終核實(shí)的GDP現在不可得,但相對于初步核算的數據也只是微調,所以此表GDP數據仍具有絕對代表性!
2、常住人口數據為2010年人口普查的數據,也就是截止2010年11月1日零時(shí),非年底數據!引用此數據要注意這點(diǎn)!以后統計年鑒的人口數據和此數據有差距應該有所了解!由于普查數據比以前的推算數據更準確,所以此常住人口數據仍具有絕對代表性!
3、人均GDP數據的準確性依賴(lài)前兩個(gè)指標!另外提示一點(diǎn),通常人均GDP數據所用人口數據是年度平均人口,即2009年和2010年常住人口的平均數據,由于2009年人口推算數據和普查數據有較大差距,所以用此普查人口數據有更準確代表性!
4、常住人口保證輸入性正確,通過(guò)各市之和與全省總數校對檢驗,保證了每個(gè)數字輸入正確,且匹配普查公報最小單位。所以大家可以大膽放心引用此表常住人口數據!
5、省直轄縣級單位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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