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9月20日報道 肇慶兩
為還賭債謀財害命
據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06年5月至7月間,梁克智因參與
隨后,梁克智前往銀行取款,潘漢英乘機反抗,負責看管的梁克財害怕事情敗露,用繩子將潘漢英勒死,隨后將尸體運至廣寧縣古水鎮牛歧村委會(huì )中洲村竹園埋掉。
2006年8月8日凌晨,梁克智被抓獲,次日上午,梁克財投案自首。
兄弟兩人早有前科
法院審理后查明,兩兄弟早有前科:梁克智于2001年6月就曾因犯非法拘禁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4個(gè)月,而梁克財于1994年12月7日也因故意傷害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執行。
在日前的庭審中,被害人潘漢英家屬也提出了共計73萬(wàn)元的賠償金,兄弟倆均表示愿意賠償,但經(jīng)濟能力不足。
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梁克財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méi)收個(gè)人全部
不服判決繼續“申冤”
由于“死緩”的判決等于是保住了兇手一命,死者潘漢英家屬對此表示強烈不滿(mǎn),他們聯(lián)合鄉鎮村民共計179人日前向廣東省
記者從“申冤書(shū)”中看到了如下內容:梁克財、梁克智兩兄弟在肇慶地區堪稱(chēng)惡霸,為害百姓,經(jīng)營(yíng)色情場(chǎng)所……二梁在殺人后,其家屬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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