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自己不僅在衣、食、住、行方面嚴格按照貴族階層的禮制去生活,而且也依照同樣的標準去處理死者的喪葬活動(dòng),在孔子生活的
春秋時(shí)代,喪葬禮儀屬于周代五大禮制(吉禮、兇禮、
軍禮、賓禮、嘉禮)之一,既是人生必不可少的一項終極事務(wù),又是一種極其重要的經(jīng)濟活動(dòng),為孔子所推崇的《儀禮》(由《古禮經(jīng)》演變而來(lái))共十七篇,其中就有四篇專(zhuān)述喪葬問(wèn)題,特別是《士喪禮》詳細規定了貴族階層喪葬活動(dòng)的具體內容,包括始死、沐浴、飯含、小殮、大殮、啟殯、埋葬等四十余項內容。作為以相禮(幫人辦紅白喜事)起家的孔子及其弟子,對追懷死者的喪葬活動(dòng)予以高度重視,認為只有"慎終追遠",才能"民德歸厚。"《論語(yǔ)·學(xué)而》并提出了"厚葬"、"聚族而葬""三年之喪"等喪葬禮儀規則,孔子多次強調"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lè )不樂(lè ),居處不安。""子生三年,然后免予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論語(yǔ)·陽(yáng)貨》正因如此,墨家學(xué)派才站在經(jīng)濟倫理的另一面攻擊儒家的"厚葬"、"三年之葬"是"多埋賦財"、"久禁從事"?!赌?#183;節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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