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當然要承認事物的變化,但僅僅承認變化,還不是深層次的辯證法。深層次的辯證法在于揭示事物的規律性。我們知道,規律用今天的話(huà)說(shuō)就是客觀(guān)事物或現象之間本質(zhì)的必然的聯(lián)系。中華民族在古代給規律起了個(gè)名字叫做"道"。董仲舒也是用道作為表達規律范疇的。例如他說(shuō):夫樂(lè )而不亂,復而不厭者謂之道。①人道者,人之所由樂(lè )而不亂、復而不厭者。②他對道的這一定義顯然是說(shuō),道是事物運動(dòng)變化中有秩序、有條理和反復出現的現象,人道就是人或社會(huì )所共同遵循的、反復出現的有秩序、有條理的現象。社會(huì )有秩序、有條理就會(huì )安定,這叫做"治"。所以,他又認為:"道者,所繇適于治之路也。"①可以看到,董仲舒所有這些對道的規定,已非常接近我們今天的規定了。正是基于此,下面這段話(huà)我以為是對天的規律性、也是對一般的規律性最為精彩的揭示:天之道,有序而時(shí),有度而節,變而有常,反而有相奉,微而致遠,踔而致精,一而少積蓄,廣而實(shí),虛而盈。②這顯然是說(shuō),天道的變化是有一定時(shí)序和節度的,也就是有著(zhù)一定的常規,亦即反復出現的、穩定的規律。把這種常規概括起來(lái)就是他在這段話(huà)中所說(shuō)"反而相奉",用今天的話(huà)說(shuō)就是對立面的統一。所謂"微而遠","踔而精","廣而實(shí)","虛而盈",等等,也都是對立面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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