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部 易類(lèi)
周易象義 十六卷
宋 丁易東 撰
提要
《周易象義》十六卷。宋丁易東撰。易東字漢臣,武陵人。仕至朝奉大夫太府寺簿,兼樞密院編修官。入元不仕,教授鄉里以終。是編因《易》象以明義,故曰《象義》。其取象之例凡十有二:曰本體,即《乾》天《坤》地之類(lèi)。曰互體,即雜物撰德之旨。曰卦變,《彖》所謂「大往小來(lái)」、《傳》所謂「柔來(lái)文剛」、「剛上文柔」是也。曰正應,《傳》所謂「剛柔內外之應」是也。曰動(dòng)爻,陽(yáng)老則變爲陰,陰老則變爲陽(yáng)是也。曰變卦,《左傳》所載古人占筮之法,曰「《乾》之《姤》」「《乾》之《同人》」是也。曰伏卦,《乾》則伏《坤》,《震》則伏《巽》,《說(shuō)卦》所謂「天地定位」、「雷風(fēng)相薄」是也。曰互對,即漢儒之旁通。卦義與伏通,而有本體全體之異。曰反對,《損》之與《益》,五二之辭同;《夬》之與《姤》,四三之辭同,可以類(lèi)推者是也。曰比爻,初比二,二比三是也。
曰原畫(huà),陽(yáng)皆屬《乾》,陰皆屬《坤》是也。曰納甲,《蠱》之「先甲、後甲」,《巽》之「先庚、後庚」是也。其於前人舊說(shuō),大抵以李鼎祚《周易集解》、朱震《漢上易傳》爲宗。而又謂李失之泥,朱傷於巧,故不主一家。如卦變之說(shuō)則取邵子、朱子,變卦之說(shuō)則取沈該、都絜。筮占之說(shuō)則取朱子、蔡淵、馮椅。遠紹旁搜,要歸於變動(dòng)不居之旨,亦言象者所當考也。諸家著(zhù)錄,多作十卷。惟朱睦《授經(jīng)圖》作《易傳》十二卷,焦竑《經(jīng)籍志》作《易傳》十四卷??家讝|所著(zhù)別無(wú)《易傳》之名,蓋即此編。朱氏幷其《論例》一卷數之,爲十一卷。
焦氏又幷其《大衍索隱》三卷數之,遂爲十四卷耳。朱彝尊《經(jīng)義考》作十卷,注曰「存」。然世所傳本殘闕特甚,僅存十之二三,又非彝尊之所見(jiàn)。惟散見(jiàn)《永樂(lè )大典》中者排比其文,僅闕《豫》、《隨》、《無(wú)妄》、《大壯》、《睽》、《蹇》、《中孚》七卦及《晉卦》之後四爻,餘皆完具。與殘本互相參補,遂還舊觀(guān)。以篇頁(yè)頗繁,謹析爲一十六卷,以便循覽。原本附有《大衍策數》諸圖,多已見(jiàn)《大衍索隱》中,今不復錄。其《論例》一卷,自述撰著(zhù)之旨頗備,今仍錄以弁首焉。
周易象義 提要 周易象義 卷一 周易象義 卷二 周易象義 卷三 周易象義 卷四 周易象義 卷五 周易象義 卷六 周易象義 卷七 周易象義 卷八 周易象義 卷九 周易象義 卷十 周易象義 卷十一 周易象義 卷十二 周易象義 卷十三 周易象義 卷十四 周易象義 卷十五 周易象義 卷十六 後序 全書(shū) 626 頁(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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