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廣揚名章第十四
[疏]正義曰:首章略言揚名之義而未審,而於此廣之。故以名章,次《廣至德》之后。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以孝事君則忠,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cháng);以敬事長(cháng)則順。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君子所居則化,故可移於官也。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后世矣?!泵懮先蚂秲?,名自傳於后代。
[疏]子曰至世矣。
○正義曰:此夫子述《廣揚名》之義。言君子之事親能孝者,故資孝為忠,可移孝行以事君也。事兄能悌者,故資悌為順,可移悌行以事長(cháng)也。居家能理者,故資治為政,可移治績(jì)以施於官也。是以君子居能以此善行成之於內,則令名立於身沒(méi)之后也。先儒以為“居家理”下闕一“故”字,御注加之。
○注以孝事君則忠。
○正義曰:此《士章》之文,義已見(jiàn)於上。
○注以敬事長(cháng)則順。
○正義曰:此依鄭注也,亦《士章》之孝順義同,已具上釋。然人之行敬,則有輕有重,敬父敬君,則重也;敬兄敬長(cháng),則輕也。
○注君子至官也。
○正義曰:此依鄭注也?!墩撜Z(yǔ)》云:“君子不器?!毖詿o(wú)所不施。
○注修上至后代。
○正義曰:此依鄭注也。三德,則上章云移孝以事於君,移悌以事於長(cháng),移理以施於官也。言此三德不失,則其令名常自傳於后世。經(jīng)云“立”而注為“傳”者,立謂常有之名,傳謂不絕之稱(chēng)。但能不絕,即是常有之行,故以傳釋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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